王地
  宋仁宗年間,王安石與司馬光同在包拯手下當差。有一天,衙門裡的牡丹花盛開,包拯很高興,請同僚們喝酒。王安石與司馬光坐在一塊,但二人平日里都不喜歡喝酒。因為頂頭上司包拯勸酒,所以司馬光硬著頭皮喝了幾杯。當包拯給王安石敬酒時,無論他怎麼勸怎麼說,王安石就是不喝。這事把包拯弄得極為尷尬,當場下不了臺。
  包拯之所以不高興,是因為王安石作為下屬,竟然公然違抗自己。這不是法律問題,也不是道德問題,但王安石卻違反了大家普遍遵守的政治潛規則——領導敬酒你不吃,你這是敬酒不吃吃罰酒。
  前段時間,黑龍江省原副省級幹部付曉光在因私公款消費中致陪酒人死亡的事情,可以說將中國帶有劣根性的酒桌潛規則發展到了極端的程度,也帶給我們沉重的思索。
  不管是領導、是朋友還是長輩,敬過來的酒,不問青紅皂白,不喝就是不給面子?不喝就是大不敬?想起了自己朋友的一次親身經歷,在他到某大型國企辦事時,席間,黨委書記敬酒,我的這位朋友只要喝一小杯白酒就會渾身難受臉色慘白,因為他體內缺少一種分解酒精的酶,可這位黨委書記毫不知情,見一桌人全部乾杯唯獨他沒有喝時,大為不快,當著一桌子人數落了他一番,並當場以命令口吻讓其一口喝掉。
  在當代中國,國人的生活水平、思想深度、人文素養按道理應該隨著時代發展不斷進步了,可我們發現,酒桌上的勸酒文化,並沒有隨著中國的國際化而有所收斂,反而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上升而越來越嚴重。越是靠近政治權力的地方,這種風氣越重,反而是經濟相對發達的沿海地區,相對好一些。河南、西安等傳統政治中心,以及北京及其周邊的東北、山東、河北等省市地區,勸酒、逼酒的風氣極為盛行。雖然八項規定的出台,令喝官酒的現象有所收斂,可朋友聚會、私人宴請,酒照樣不少喝。
  2014年12月末,全國各地本毫不相干的人們,在各自的聚會上因酒和網絡聯繫到了一起,從“一斤哥”到“七斤哥”,最終促成歲末年初的一場“網絡拼酒”鬧劇,在視頻網站和微信等不同社交平臺上瘋狂傳播,引來一片批評之聲。大家邊罵邊傳播,邊看邊拼喝,這背後又是怎樣的一種心態?
  從古至今,酒作為一種特殊的飲品,歷來在社會生活中被賦予了太多符號化的意義。首先,在我們傳統的文化里,酒首先是和男性氣質聯繫在一起的,“善飲”、“豪飲”更是歷來男性特征與男子漢氣概的表徵。喝酒作為社交中的一種交際工具,加之傳統民間嗜酒陋習,酒量的大小被認為是一種能力大小的體現。當下社會不時充斥著浮躁與喧囂,部分社會成員出現精神生活荒蕪,無力排解,加之無聊、炒作、炫富、暴力、冷漠等元素的刺激,最終構成了“網絡鬥酒”這種畸形娛樂現象的出現。
  追溯中國酒文化,其實歷史源遠流長,酒中有精神,酒中有內涵。在喝酒有度的前提下,臣敬君,子敬父,弟敬兄,下級敬上級,晚輩敬長輩,適量勸酒和敬酒,也符合中國幾千年宗法社會形成的規則,本無傷大雅。但是酒倫理慢慢變成了政治強制力,由喝酒演變成鬥酒,這種顢頇無知的酒徒之舉,就必須加以痛斥了。
  讓我們試想做一次時空穿越,回到唐朝的宴會,那時的宴請一般從上午開始,一直持續到黃昏,算來不下七八個小時。一頓飯吃這麼長時間,話題必然枯竭,於是大家起身,紅男綠女,吃吃敬敬,除了絲竹歌舞,還有美酒做伴,簡簡單單,開懷暢飲,讓本該屬於酒的回歸酒盅,豈不快哉?  (原標題:勸酒、拼酒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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