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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晟)於某明知劉某是有婦之夫,但仍與其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兩年多,還生下一個男孩。記者昨天獲悉,於某、劉某因涉嫌重婚罪被密雲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劉某現年44歲,是河北某房地產公司工程部經理。幾年前,他在河北娶妻生子。2012年,劉某隨公司到密雲搞房地產開發,妻兒仍在老家。在密雲,劉某與老鄉於某相識。於某很早就離異一個人生活。幾次接觸後,雙方對彼此都有好感,於某知道劉某有妻子和孩子,但還是與劉某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年後,於某產下一個男孩。今年年初,劉某的妻子發現二人的關係後報案。警方將劉某和於某控制。
  檢方介紹,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將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原標題:女子與已婚男均涉嫌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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